烟台森林防火进入戒严期,到5月31日结束
禁止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见火就罚
2015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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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蔡琛

  随着气温迅速回升,农事、旅游、祭祀用火和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自3月份起,烟台已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全面禁止一切违法野外用火,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3‰
  “自3月份起,烟台已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到5月31日结束。”烟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市长孟凡利强调,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3‰。
  “首先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工作人员介绍,3月1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已下发《禁火令》,从发布之日起至森林防火期结束,全面禁止一切违法野外用火,各县市区通过巡查等方式,加强野外用火的监管,从源头上减轻火险隐患。
  在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前和森林防火高危时段,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下发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切实部署好阶段性的森林防火工作。
“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
  工作人员称,将通过联防、联治、联保,设置路卡检查等措施,坚决将火险隐患挡在山下林外。从现在开始至5月底,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烧地堰、烧荒、火烧采伐剩余物、上坟烧纸、烤火、野炊、野外吸烟、燃放鞭炮、小孩及智障人员玩火和故意纵火”为重点的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对新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应及时赶赴发案现场,认真调查取证,查清肇事者责任,严惩肇事者,特别要加大对故意纵火犯罪的打击力度,实行专人、专案、专责,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森林防火
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工作人员说,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机关、进军营活动。
  3月中旬,市森防指办将联合莱山区政府在烟台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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