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市
三年可获中央财政补助18亿元
2015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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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韩笑 王皇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冯晓春) 3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日前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济南市经过初选入围和竞争性评审,以第二名的好成绩,从全国3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跻身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政策安排,三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
  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工作人员表示,海绵城市建设是保护和恢复济南“泉城”特色的好机遇。济南作为坡地与平原构成的复合型城市,通过构建现代雨水控制利用系统,主要解决泉水枯竭、洪涝多发、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四大问题,实现促渗保泉、洪涝控制、资源回用、污染控制四个目标。
  济南市将大明湖兴隆片区规划为试点片区,玉符河济西湿地片区规划为推广片区,计划投资75.94亿元,通过实施示范区内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泉水先观后用工程、渗漏区恢复与补源工程、山体公园水源涵养工程、道路及绿地低影响开发建设改造和泉域补给区水土保持等一系列工程,实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与实施,着力解决泉城泉水枯竭、洪涝多发、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问题。工程建设方面,针对山体区域、陡坡区域、平原区域下垫面特点,将构建“自然蓄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功能。南部渗、滞、蓄、净功能,将雨洪水渗入“地下天然水库”;北部通过涌泉释水或采水调水,实现“地下水银行”的“存、贷”循环。同时还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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