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额罚单沦为一纸空文
2016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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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倩

  3日,1月第二批食药行政处罚信息出炉。其中,依照新食品安全法,济阳一商贩因经营农残超标韭菜,被处以至少5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继去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济南市首次对农残超标的农产品开出高额罚单。(详见2月4日《齐鲁晚报》“一把毒韭菜,罚款5万”)
  一把毒韭菜,被罚款5万元,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史上最严食安法的有力践行。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处罚信息存在不完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有填写,该商贩是否已缴纳罚款尚不清楚”,这就意味着,毒韭菜的高额罚单是否能够落到实处,还是个未知数。而现在的农产品追溯系统没有形成,如果菜贩玩起“失联”,巨额罚单很容易扑空,沦为一纸空文。
  近几年,“毒韭菜”上头条已不鲜见,媒体的曝光已经形成有力的监督,而食药监部门的抽检也趋于常态化,这些都是一种进步。然而,到了处罚的节点上,罚单执行难与落实难又成为“中梗阻”,这成为摆在眼前的难题。笔者以为,要想保证巨额罚单落地,罚到违法者的痛处,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寻找出口,不能因为最后一环节的“脱节”而导致监管的全军覆没。从大局审视,食药监部门可与社会征信体系形成联动机制,强化契约意识,提高制约力度,一旦发现逃避或是拒绝罚款的违规者,理应限制其今后的经营行为,不得从事食品行业,而其贷款与评优等也都受到限制,从而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当然,食药、工商、农业等部门联合起来,以此为契机健全农产品检测标准体系也是很有必要的。可借鉴青岛食药局“一票通”制度,给食品办个“身份证”,以追溯食品生产源头。这样一来,既能够追溯到问题蔬菜的源头产地,也能够提高菜农与商贩的诚信意识。与此同时,应加大生态种植精细管理,研制物理方法防治虫害,做到少用、合理、规范使用农药,提高果蔬无害的自信。比如,西郊的盖韭是很有名的,如何将本地韭菜做成品牌,吃出国际范儿,也是非常值得相关部门深思的。
  韭菜农残再怎么超标,老百姓的菜篮子里也不能缺了它,吃得堵心、买得纠结的背后,照出相关部门监管的打盹儿。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直击问题的阻点,拿出相对应的方案,联合征信机制,提高约束力度,确保高额罚单落地,取得应有的实效。此外,提速农产品追溯体制的建设,多些完善与制约,才能真正捍卫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让市民的菜篮子安全而绿色,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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