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法院执结民生案件124件
83名农民工拿回拖欠工资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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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23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周永恒 魏大为) 2月23日,记者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春节前后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已经告一段落,该市法院共执结124件涉民生案件,发放各类执行款328万元;该院还采取各种措施,筹集82.6万元救助款,对生活困难的66名当事人进行执行救助。
  枣庄某挂车制造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褚某某等83名农民工两年多工资及经济损失共计137万元。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褚某等人依据生效的裁决向峄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褚某等在申请仲裁时未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信息进行了“四查”,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农民工得知案件无法执行,工资可能落空后,情绪非常激动,几乎天天去峄城区法院上访、缠访。峄城区法院一方面将被执行人的困难如实告知农民工,做好他们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仔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调取了被执行人的财务账目,仔细排查,抽丝剥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有一笔置于某担保商会名下用于贷款的担保存款。执行法官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冻结了该笔存款,并克服阻力,依法驳回了该担保商会的执行异议。最终将存在该担保商会名下125万元扣划至法院,并于春节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现完毕。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枣庄法院对涉赡养费、抚养费、劳务合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兑付执行款。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制裁的重点,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或不报告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高消费活动,并视情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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