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胜利路立交限速40
不仅如此,全线禁止机动车停靠、禁止左转等措施也将同步施行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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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23日讯(记者 袁鹏) 23日记者从市中交警部门了解到,3月3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胜利路公铁立交桥实施一份新的管理规定,包括限速40公里每小时、全线禁止机动车停靠、禁止左转等措施。
  自从胜利路公铁立交桥开通之后,对这一路段的交通起到了疏通的作用,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有的电动车不从桥下走而从桥上走,与机动车搅在一起,加上其上坡速度缓慢影响通行效率和安全。还有的车主将汽车随意停在桥下的侧边道路上,占用了路面通行宽度。市中交警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该区域的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已制定出一份新的管理规定。
  对于立交桥桥面上的部分,按照新规定将禁止货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禁止机动车停靠;限高3.5米;禁止鸣笛。喜欢开快车的朋友需要注意,桥面道路还设置了40公里每小时的限速。
  对于立交桥两侧道路,则是实行逆时针单行道通行,也就是北侧的道路为自东向西通行,南侧的为自西向东通行。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单向靠右混合通行。全线禁止机动车停靠。违法停车将进行拖移,并依法处罚。桥下非机动车出入口处、两侧道路全线禁止机动车停靠;桥下非机动车通道两侧紧靠桥墩处已设置临时停车区域,机动车可按照停车泊位临时停放。
  新规中特殊的一条是,立交桥西口桥面及北侧道路、东口桥面及南侧道路禁止左转、调头。对此交警部门解释称,对于该路口来说,机动车左转容易与出入立交桥车辆冲突,引发交通拥堵,所以做出了这一规定。
  交警部门最后表示,这一区域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道经营或者违法占道从事其他非交通活动;禁止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请市民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出行,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罚。新的规定自2016年3月3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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