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旅游局原局长被降为科员
2016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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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淄博3月5日讯(记者 李超) 4日下午,淄博市纪委通报,淄博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常传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淄博市纪委通报称,近期,市纪委对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常传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常传喜违反组织纪律,无视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私自委托律师事务所诉讼,以个人名义从单位借款及擅自决定转账支付法律服务费;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提议并决定将专项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至今尚未收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违反财经纪律,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常传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常传喜出生于196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曾在淄博市史志办、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任职,2004年调任淄博市旅游局局长,2016年1月12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常传喜的淄博市旅游局局长职务,同时任命张守君为淄博市旅游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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