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种罂粟三千株获刑五年
2016年04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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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4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周广伟) 听说罂粟苗美味可口,菏泽巨野一名老农便在自家田地里种植了大片罂粟,结果还没来得及吃,就被民警找上门来。近日,这位老农被巨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年近六旬的王老汉是巨野县田桥镇一名普通农民,听说罂粟苗美味可口,2014年9月,他就在自家村西的苹果园内种植了一片罂粟苗,并悉心照料。冬去春来,罂粟生长蔓延得很快。眼看就可以享受“美味”了,王老汉还没来得及收获,结果被民警找上门来。原来,有群众认出了这是国家禁止种植的罂粟,遂报了警。
2015年3月18日,经巨野县田桥派出所民警及县公安局刑警现场清点,王老汉种植在苹果园内的罂粟共计3140株。随后,民警对这些罂粟原植物进行了铲除、销毁,虽然王老汉辩称他种植罂粟是为了做菜吃,但仍被依法逮捕。
日前,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老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且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念其配合公安机关全部铲除罂粟,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犯罪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日前,法院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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