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在岗职工每月最低暂按2850元
2016年04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申报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6年度德州市暂按月平均工资4750元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850元,最高为14250元。申报核定工作将于4月15日开始。
据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本年度中已按上年基数缴费的单位,待新基数核定后,将统一进行补缴。
由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时间较晚,经研究确定,2016年度全市暂按预测数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即:月平均工资为4750元,60%为2850元,300%为14250元。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计算,低于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850元执行,确属缴费困难的参保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按照上年最低缴费基数执行,即按2623元/月的缴费基数缴费。
2016年,市社保中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直参保企业缴费基数进行初审,采取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相结合的方式。4月15日至4月30日,所有在市直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都应按照申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工作日程安排申报相关材料。
此外,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申报基数,逾期不报者,市社保中心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核定缴费基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