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于7月22日下午召集7个部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全面正常使用。(7月24日人民网)
近年来,取名选用冷僻字的越来越多,有的是为免于重名,有的是个人出于对某个冷僻字的喜欢,有的是出于标新立异,无论怎样的原因,只要取自字典,并非自己生造,那么,按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就无可非议。而“姓名冷僻字识读存在障碍”,虽是普遍现象却涉嫌侵犯公民权益。
事实上,不仅公民个人,许多企业单位因企业名称的冷僻字,也屡遭麻烦。比如有一家企业名称中有个“犇”字,海关电子口岸系统无法辨识,最后引起中国海关总署关注,才“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毕竟不可能每次都“特事特办”,何况“特事特办”本身就是个麻烦。
消除冷僻字障碍,本来不是什么难题,关键在有所作为。公安部在这方面的努力可圈可点。比如从2004年就持续开展全面深入调研,组织研发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冷僻字统一解决方案,建立了公安人口信息库专用字库,并推动各用证部门完善有关识别系统。2011年国家发布新修订的标准后,又立即对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冷僻字解决方案进行全面升级。
冷僻字过了公安这一关,仍未大功告成,许多用证部门的系统仍然存在“阅读障碍”。这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不能解决,而是懒于解决、不愿解决、不屑解决。显然,这不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折射出居高临下的官僚做派,缺少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从这个角度来看,解决冷僻字不能辨识问题,大可当做增强服务意识的一个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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