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横店招嫖”霍建华维权一审胜诉
2016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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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因网站“深水娱”栏目中发布有关H姓台湾男明星横店“招嫖”的文章,网络用户焦某在新浪微博账户中对此进行节选后转发传播,并指明该明星为霍建华。霍建华起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焦某侵犯其名誉权。9月14日,海淀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定网易公司与焦某构成共同侵权,判令网易公司与焦某向霍建华赔礼道歉,网易公司向霍建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9120元,焦某向霍建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7280元。
  2015年1月28日,网易公司经营的网易网站“深水娱”栏目中发表了《横店昔日风月:上百男星曾涉嫖留案底》。该文的“男星为保密给女群演数万封口费”一节有如下描述:“一位H姓台湾男演员曾接演多部古装戏,都在横店拍摄。在拍一部金庸名著改编的电视剧期间,该男演员与一位90后女群演在夜总会结识后,有过多次往来,为了‘封口’,H姓男演员给了女孩数万元开网店。”后焦某发布如下微博内容:“H=霍建华。”同时在该博文下方上传了若干幅节选内容图片。(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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