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售肉类竟无检疫证明
12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问题不少
2017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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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王皇) 9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在其官网通报了济南市第二次食用农产品市场公开评价情况。此次公开评价对全市12家食用农产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农产品产地证明、产地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快检发现问题农产品后的处置仍有不规范的情况。还有多家市场的肉类产品无法提供检疫证明。
  此次检查发现,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证明公示不到位。济南市的不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都上了快检设备,但是快检检出问题之后,具体的处置情况却不到位:槐荫区匡山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快检工作采样及后处置不规范;市中区海鲜大市场,检测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后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高新区贤文社区综合市场,未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食用农产品仅通知下架,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商河县富东农贸市场,问题食用农产品后处置不规范;平阴县黄河市场食用农产品协议退市制度落实不到位,无退市、销毁、报告等后处置内容。
  此次检查发现,高新区贤文社区综合市场,1户入场销售者无猪肉检验检疫证明、1户入场销售者无鸡肉检疫证明;历城区维尔康肉类水产批发市场,有的食品检验报告与当批次食品不符;槐荫区匡山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1户牛肉销售者无法提供检疫证明;历城区七里堡蔬菜综合批发市场,水产及肉类经营区域环境卫生不整洁。
  索证索票对食用农产品的追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索证索票不到位也会使农产品无法实现有效追溯。此次检查还发现,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均有索证索票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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