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应急预案期间,开发区积极部署
16家企业落实停限产要求
2017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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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9日讯 从1月2日发布到8日晚8时解除,德州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期间,开发区11家企业落实停产要求,13家建筑工地落实停工要求,5家企业落实限产要求。
  据介绍,应急期间,环保、经发、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截至8日20时,辖区内相关企业全部落实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措施,瑞康食品等11家企业落实停产要求,13家建筑工地落实停工要求,5家企业落实限产要求。
  其中,凯元热电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因冬季供暖,该企业将按照气温变化降低产能。环保分局出动车辆9辆次,执法人员18人次,对辖区内11家停产企业、5家限产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综合执法监管部(非冰冻条件下)7点30分到下午3点30分集中作业清除道路渣土、积尘,共出动湿扫车126车次,洒水车38车次,抑尘车35车次,共计洒水1176方。综合执法大队累积出动车辆34辆次,执法人员94人次,巡查物料堆厂60家次,要求其增加喷水次数,物料覆盖严密;商混企业29家次,要求对堆放的物料进行严密覆盖,并停工;巡查施工工地29处次,禁止土石方开挖;未发现有渣土砂石运输车上路、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树叶垃圾现象。
  同时,开发区还通过微博、微信、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等积极开展对重污染天气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通过文字、图片、小视频等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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