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跃峰
根据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明年将建立起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学校实施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公布制度和评价制度,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到2020年,努力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落实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各学段不得削减
或挤占体育课时
方案提出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强化体育锻炼。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省定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高中、职业学校及同类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主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学校可为中小学生增加体育课时,并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力争学校课程表透明化,向社会、家长公布,让家长与社会监督。
研究制定聊城市中小学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自己兴趣、身体特征自愿熟练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小学一项、初中一项),高中也可再选择新的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健身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建体育课程“超市”
让学生自选
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立足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遵循不同内容的教学规律与要求,进行教法与学法创新,探索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打破班级、年级界限,推行“走班式”教学,在学生掌握基本体育技能的基础上,开展体育运动专项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学习的积极性。有效组织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学校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
建立聊城市学校体育教学专家指导机制,对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工作搞好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体育教学资源,创新体育教学形式,促进信息技术和体育教学深度融合,增强体育教学吸引力。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一人多技、一校多品的体育特色发展,努力激发学生热爱体育活动的兴趣,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
课外阳光体育锻炼
纳入教学计划
方案还提出强化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将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不断健全完善阳光体育锻炼长效机制。学校要将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教师、有器材、有场地,确保学生阳光体育锻炼制度化、常态化。
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做好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开展课间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推动课间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与创新;改革传统广播操模式,鼓励、推广学校自主开发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的自编操等,丰富大课间内容及形式;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校园集体体育活动;要因地制宜,积极鼓励学校创办体育俱乐部或社团,开展冬季长跑、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定期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切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校园体育竞赛
将建设常态化机制
健全完善训练竞赛体系,开展课外体育训练。学校要积极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体育特长的学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体育训练的关系,开展运动项目教学,为培养专项体育特长的学生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注重教体结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与体育系统的体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带运动队、指导体育社团活动。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示范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
完善竞赛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积极开展校、县、市三级体育联赛机制,学校组建多种体育活动兴趣团队,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2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节、联赛等活动;市每年举办1届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单项比赛;两年举办1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等活动。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学校、县(区)、市三级竞赛体系。各学校要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并构建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各县(区、市)每年积极组织开展学校之间的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发扬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势,推动学校体育全面发展。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邀请等活动,通过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为上级学校培养优异的运动员人才。
杜绝学校体育教师
转到其他岗位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并落实体育教师补充计划。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师资紧缺的学校鼓励开展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培训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培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两年时间对全市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比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常规性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学校为体育教师配备相应的体育教学用品及装备。
杜绝学校体育教师转岗现象。在目前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凡按体育教师岗招聘的教师,严格落实体育教师工作岗位责任,杜绝转岗现象,规范教师岗位制度的落实,将转岗现象列入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细则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在各级各类学校评比、评优、评模范活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为缓体育学科师资短缺的状况,提倡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体育学科的任教培训,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质量,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支持将体育场馆
建在中小学校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到2020年,按国家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95%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达标规范,配好、配齐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并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场地进行补充与维护。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要密切合作,支持将体育场馆建在中小学校,将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建在中小学校或周边。欢迎各行各业建设公共体育场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俱乐部、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完善制度措施,采取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积极创建体育团队,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团体、社会团体、媒体等开展广泛合作,试点第三方智能检测学生体质健康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交流,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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