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刘振) 16日,记者从德州市旅游局获悉,按照国家旅游局及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7月1日起,导游证IC卡和原有系统均停止使用。今后导游需持电子导游证上岗,随时接受游客监督。
据了解,电子导游证作为导游执业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将导游个人资料保存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经审核批准后,导游员可在平台PC端和手机APP端获取电子导游证,并获得国家旅游局配发统一的“电子导游证身份标识”。电子导游证取代原有导游IC卡,以方便导游领证、执业、保管。以后导游员上岗,必须佩戴这个身份标识,以及携带智能手机打开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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