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山东省按照工作基础较好、生产经营以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为主、具有较强代表性等原则,确定在商河县、临淄区等20个产粮大县开展小麦、玉米和水稻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为普通农户和单个品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提供风险保障。其中,普通农户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种粮大户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试点地区农业保险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其余部分全部由市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不再承担。
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是继2017年山东省全面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支出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预计20个试点县将再减轻负担近1亿元,为农民增收、提高抗风险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 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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