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隋忠伟) 7月12日,在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日照海关介绍了日照口岸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情况。7月1日起,日照口岸进口货物已实现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日照企业不仅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通关报关的地点口岸,而且通过“一次申报、分步处置”“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等新改革将享受到更多的通关便利。全市2600余家外贸进出口及代理企业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较之前的区域通关一体化实现了更高维度的全面延伸,日照外贸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全国任意海关办理通关申报手续,实现“全国海关如一关”。日前,海关总署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均已顺利启用并承担起全国海关相关工作,同一种商品在全国任何一个海关申报,都是由同一个税管中心负责审核,企业无论在哪里通关,都面对着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都将享受稳定、透明、可预期的通关便利。此外,新实行的“一次申报、分步处置”“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等通关和税收征管模式,将海关税收征管作业前推后移,只要企业申报的货物数据信息符合基本要求,就可以快速通关放行,其他手续可以在货物放行后办理,这将进一步提高日照企业的物流及资金周转效率。
“自报自缴”后,企业申报和缴纳税费流程发生了变化。改革前的作业模式是海关接受企业申报后审核涉税要素,组织验估、查验等作业,企业按海关审核的税费缴纳后,海关放行货物。实行“自报自缴”后,变为企业应当如实、规范填报报关单各项目,企业可以利用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并对系统显示的税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连同报关单预录入内容一并提交海关;企业在收到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的回执后,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货物放行后,海关会根据风险分析对进出口企业、单位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征管要素进行抽查审核;必要时,海关也会实施放行前的税收要素审核。
为确保口岸改革顺利开展,日照海关在加强政策研究、组织岗位设置调整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引导辖区外贸企业借鉴已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借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布局全国市场。据统计,截至7月7日,日照口岸已放行全国一体化模式下申报报关单501票,口岸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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