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2月26日讯(记者 赵念东) 近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获悉,春节期间,菏泽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节日安全。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各公共场所秩序井然。为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各级公安机关累计投入巡逻车辆1230余辆、警力6000余人次。
据悉,春节全市共接有效警情5490起,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报警求助1059起,救助服务群众1397人次。结合冬春季严打整治行动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恶霸痞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6起,抓获逃犯3名。
此外,2月14日上午,市公安局举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2月15日、16日、21日3天,市局、牡丹分局、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机关和派出所值班执勤民警24小时不间断巡逻。市局值班民警组成烟花爆竹禁放督查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2起、涉牌涉证307起、超速超载623起,全市道路未发生长时间、多路段的交通拥堵现象,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消防部门共接警356起,出动消防车754辆次、警力4762人次,营救人员11人,疏散人员5人,抢救财产价值12万元,监督检查单位1362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94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788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8家,依法取缔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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