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自4月起启动2018年高龄津贴申请工作
2018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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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杜晓丹 通讯员 王乔惠) 记者从烟台市老龄办获悉,日前,烟台市芝罘区2018年高龄补贴政策已经公布,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芝罘区将为其发放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于4月1日起提交申请。
  今年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一百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00元。
  凡本年度符合上报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于4月1日~7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区)提出申请,填写《芝罘区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统计表》,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去世的老年人,凭相关证明(火化证或死亡注销证明)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发放依申请为准,于重阳节期间由各社区(居民区)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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