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记者 李榕)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4日,德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通报如下。
1、德城区行政管理执法局新华中队副队长王海波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2018年2月9日,王海波违规使用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用于办理单位一般公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王海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禹城市张庄镇政府原副主任科员兼黎济寨村党支部原书记庞红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庞红光在任张庄镇政府副主任科员兼黎济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受张庄镇黎济寨村主任卢英武所送礼品。庞红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齐河县表白寺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刘洪勇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1月17日中午,齐河县表白寺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刘洪勇、任鹏、郝平、刘合义、于俊杰5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刘洪勇、任鹏席间饮酒,饭后刘洪勇、任鹏、郝平、刘合义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牌。刘洪勇、任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郝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合义、于俊杰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履职不力,表白寺镇党委书记张锐、镇党委副书记李玉海、镇纪委书记史桦、镇城管办主任胡勇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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