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第四批科技副职选派
2018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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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5日讯(记者 廖雯颖) 4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继续面向省内外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挂任科技副职。
  科技副职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单位选派挂职人才,挂职时间1年。挂职地中,枣庄、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鲁西5个市的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可选派2名,其他市的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1名。各市对接人选中,省外人选选择上不低于50%。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试点选派科技副镇长。
  科技副职人选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选派对象为挂职地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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