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扎营新区回迁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公 告
2018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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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扎营新区回迁居民:
  现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6月25日—8月27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1.北区2号楼 6月25日、26日、27日
2.北区3号楼 6月28日、29日、7月2日、3日
3.北区4号楼 7月4日、5日、6日、9日
4.北区5号楼 7月10日、11日、12日
5.北区6号楼 7月13日、16日、17日、18日
6.南区1号楼 7月19日、20日 
7.南区2号楼 7月23日、24日、25日、26日
8.南区3号楼 7月27日、30日、31日 
9.南区4号楼 8月1日、2日、3日、6日
10.南区5号楼 8月7日、8日、9日、10日
11.南区7号楼 8月13日、14日
12.南区9号楼 8月15日、16日、17日
13.南区10号楼 8月20日、21日、22日
14.南区11号楼 8月23日、24日、27日
  每天办理时间:8:30-12:00;13:00-17:00
  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按照上述排序依次办理。北区1号楼、南区8号楼不动产权大证手续正在办理,因此本次集中办证不包含上述两楼,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集中办理地点:
  官扎营新区南区一号楼一层北商业房
  三、携带资料:
  1.回迁居民身份证(二代)、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登记需携带结婚证、离异的需携带离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私有房产产权调换协议书或公房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差价款缴纳收据、迁入证、安置房差价款缴纳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产权人去世的,由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产权人殡葬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代办人、产权人关系证明;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公证处开具的公证委托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四、温馨提示:
  在官扎营新区回迁居民集中办理不动产权证期间,天桥区房管业务大厅(天桥区花店街6号)其他棚改回迁片区办证工作暂时停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531-85956085。

    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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