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2018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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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640余亩,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资产总值39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亿元。学校设有二级教学科研单位32个,独立学院1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0个。有85个本科专业。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山东省一流建设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1个,工程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及青岛市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6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5800余人。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教授268人,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6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及青年专家2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
  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58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349项,省部级项目96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52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962项。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学校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所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50余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在校生规模2000多人,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500余人。
  校训:“惟真求新”,校风:“团结、勤奋、求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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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zs.sdust.edu.cn/
电子邮箱:zsb@sdust.edu.cn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执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外省的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6.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7.除部分专业(如采矿工程专业须为男生)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8.浙江、上海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9.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1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录取规则若有与上级(国家、各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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