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化品运输企业:
经我处通过省运政系统核实和梳理,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58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80天以上未参加年度审验,已不具备安全运输营运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市运管处领导研究决定,现对拟注销《道路运输证》58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货运科联系,联系电话:0635-8517730。公示期结束后以上车辆未在公示期间前来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市运管处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特此公告。
附件:危化品运输车辆介质不符及180天以上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名单,详见聊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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