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点 地 址 联系电话
天华电商产业园违法处理登记点 牡丹区长城路重庆路交叉口 0530-5619122、15668268203
牡丹区交警大队中华西路中队登记点 中华路牡丹路交叉口警务室 13869703100
牡丹区交警大队长江西路中队登记点 长江路西安路交叉口 13561356926
牡丹区交警大队西安路中队登记点 西安路曹州路交叉口 13869756600
牡丹区交警大队青年路中队登记点 青年路八一路交叉口 13853099901
牡丹区交警大队牡丹路中队登记点 牡丹路双河路交叉口 13954081169
牡丹区交警大队太原路中队登记点 太原路丹阳路交叉口 13853099910
牡丹区交警大队黄河路中队登记点 黄河路太原路交叉口 13583036868
牡丹区交警大队人民北路中队登记点 人民路北头执勤点 15020561777
牡丹区交警大队吴店中队登记点 老菏鄄路刘寨教考场对面 17853003891
牡丹区交警大队庞王中队登记点 220国道庞王庄路口 0530-3335537、17753090802
开发区交警大队丹阳路华英路口登记点 0530-3335500
开发区交警大队皇镇中队登记点 327国道皇镇徐庄 0530-3335511
高新区银川路违法处理室登记点 0530-6206122
高新区交警大队银田违法处理室登记点 220国道昆明路交叉口西北侧 0530-6207122
请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二轮电动车主到上述登记点登记;其他县区二轮电动车登记根据所在县区登记工作启动进度办理。
本报记者 崔如坤
8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交警部门获悉,菏泽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办公室已印发《菏泽市区电动车整治宣传手册》。手册对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以及二轮电动车管理进行了解读,并公布了15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哪些电动二轮可登记
编号丢失咋补办
记者了解到,手册上对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的解读内容,在前不久召开的菏泽市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已有发布。而在二轮电动车管理方面,手册上给出了较以前更为详尽的解读。
据悉,自8月15日开始对二轮电动车实名登记编号,10月31日前予以免费登记。要求电动车前后轮距不大于1.25米,车身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编号。
电动自行车登记编号应当提供的材料有:菏泽市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申请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车辆所有人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书。
而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整车(车架)编码存在挖补、焊接、涂改、打磨痕迹或不清晰、无法辨别的;擅自拼装或者改装动力设置、改变外观形状及技术参数的;安装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提交虚假证明凭证等情况不予登记。
此外,车辆办理过户应当携带的材料方面,已登记核发编号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须所有和现所有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车辆审核通过后,重新登记。
若出现已核发电动自行车的编号丢失、损毁的情况,车辆所有人须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经审核通过,予以补发,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
年满十六周岁才能骑
只有儿童才能坐
在对驾驶人的要求以及载人载物规定方面,要求年满十六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
此外,电动自行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
骑电车哪些行为违法
违法了咋处罚
据了解,手册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解读。
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人员引导、劝导的;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的;驾驶时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不按照规定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超出规定的;有非机动车道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者没有非机动车道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醉酒驾驶的;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故意遮挡、污损编号的;驾驶未依法办理登记编号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逆向行驶或者不按规定掉头的;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编号的;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编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旦出现违法行为,按规定第一次进行2个小时的教育、培训,抄写保证书;第二次进行1小时上岗体验执勤;第三次罚款。超过三次收回车辆登记编号。
此外,手册上公布了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共15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二轮电动车主可就近到登记点登记;其他县区二轮电动车登记根据所在县区登记工作启动进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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