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取消企业冠市名注册资本限制,县区市场监管局可直接核准
“价身”上戴能也,万002到不“帽泽菏”
2018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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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4日讯(记者 崔如坤) 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获悉,为纵深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菏泽市对冠市名的企业不再作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申请冠市行政区划名称的,县区局可直接核准。
  据了解,12月1日,菏泽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企业名称登记管辖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纵深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委“突破菏泽”“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战略,经市工商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即日起除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企业申请免冠行政区划名称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注册资本300万以上的企业申请冠省行政区划名称由省市场监管局核准外,菏泽市对冠市名的企业不再作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申请冠市行政区划名称的,县区局可直接核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而在此之前在菏泽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足200万的企业,必须在公司名称前冠以县区名称,注册资金达到200万方能冠菏泽市名,达到300万方能冠山东省名。以2013年注册的菏泽开发区微微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例,其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开发区”,而今后注册资金即使只有10万元的公司,也不用再加“开发区”等县区名称了,可以直接以“菏泽某某公司”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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