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现场会议暨宪法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举行
2018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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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徐艳)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11月30日,日照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召开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现场会议暨宪法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现场观摩了日照实验二中、日照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并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对日照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并对今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教育周的活动做出安排。东港区司法局、五莲县教育局、四个学校代表做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李慎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普法办副主任刘书荣主持会议。
  李慎志指出,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全市中小学宪法宣传教育周即将到来,今天的会议也是宣传教育周的启动仪式,各学校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在国家宪法日认真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一是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切实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周各项工作,持续强化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创新法治教育方法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三是要建立机制,多措并举,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实效,要从强化责任落实、营造浓厚氛围、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持续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刘书荣提出了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他要求,一是要汇报好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一把手工程。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校园创建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即“一二三四五”,一即实现一个目标任务,就是扎实有效地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学校法治建设规划、计划、责任、效果“四落实”。二是确定两个机制,即把学校的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学校目标考核机制和建立起完善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三是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即有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教师学生管理制度。四是校内教育实现系统化、校外教育实现立体化、教育方式实现多样化、教师队伍实现专业化。五是做到五个有,即有创建“法治校园”的领导机制和办事机制,有普法办公室、法治图书室(角)、法治档案资料室等固定场所,有法治文化阵地(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有经常开展的宪法主题活动,有经常开展的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等。三是落实好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教育系统要落实好“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司法行政系统要抓好“法治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会上还讨论了《日照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试行)》《法治副校长指导工作标准(试行)》。各区县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司法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稳定办公室,市直各学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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