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立法应该尽快
2018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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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建光
 
  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指出:因用药不当,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耳聋,约有7000名儿童死亡。我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为12.5%,是成人的2倍,新生儿更是达到成人的4倍,儿童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造成的药物性损害更严重。在儿童群体中,药物中毒占所有中毒就诊儿童的比例,从2012年的53%上升到2014年的73%。从中毒年龄来看,0到14岁的药物中毒儿童中,1到4岁儿童占比最大。
  这些数字触目惊心,在用药面前,我们的孩子正成为“高危人群”,这样的现象不得不让天下父母揪心。儿童用药立法,不能再等了!
  我们应该通过儿童用药立法保证儿童用药安全,保证儿童的健康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儿童用药是关键,儿童用药立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在事,迫在眉睫。
  儿童用药立法,最少应该在三个方面有所体现。一是通过立法,保护儿童用药的研制与生产,解决当前缺少儿童专用药的现状。儿童专门用药缺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利益可图,厂家都不愿意生产,很多临床很好用的儿童用药因为物美价廉,厂家不赚钱,慢慢地就都没有了。为此,我们必须建立儿童用药研制、销售的国家补贴机制,税收优惠机制,调动研制企业和厂家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让生产厂家有利可图,让儿童有药可用。二是通过立法,保证儿童医生的队伍建设。儿童医生是儿童用药的第一把关人,只有这支队伍强大了,才能保证儿童用药的安全。当前,儿科医生待遇低,人数少,工作累,缺少吸引力。我们必须提高儿科医生的待遇,加大教育力度,让儿科医生队伍大起来,成为医院最受崇敬的医生。三是通过立法,保证儿童用药过程的规范。必须解决当前儿童用药靠掰,靠估量的现状,要建立儿童用药的科学规范机制,强化儿童用药的精准性。
  儿童用药立法,再也不能等了。现在,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儿童用药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均未对儿童用药提出特殊规定。这种“均未”是“大短板”必须弥补,我们必须修改,加入儿童用药的规定,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必须得到重点呵护。同时,必须尽快出台儿童用药立法的相关法律,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李甦雁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儿童用药立法、保障儿童健康的议案。据悉,《儿童用药保障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有望近期出台。我们期盼儿童用药立法能够写入今年的两会,能够让儿童用药立法尽快梦想成真。
  在这个意义上,儿童用药立法越快越好。儿童用药立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之剑,必须尽快打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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