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要遗产的哥哥在父亲死后有继承权吗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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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刘培淑,山东陆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经济类、公司法务、房地产类及婚姻家庭相关纠纷解决。
  【读者咨询】
  父亲生前,我哥哥由于在外地,成家后对父亲照顾较少,明确说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父亲去世后,我哥哥没有表态,他能继承遗产吗?
【律师答疑】
  你哥哥的情况,不属于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首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其次,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也不承担义务。
  最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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