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的由来
2018年10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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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
  《决定》指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
  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2014年9月30日,我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决定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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