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18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刘东) 日前,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按照《聊城市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方案》和《聊城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关于文明出行相关评选标准的通知。
据悉,此举旨在推进全市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文明、有序发展,此次文明出行评选以企业自评为主,向市运管处推荐评选名单,市运管处对企业推荐情况进行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表彰。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11月企业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聊城公交集团推荐10条公交线路和100名公交车驾驶员;东昌府区运管处推荐10辆道路客运班车;聊城交运集团推荐40辆道路客运班车和50辆道路包车客运车辆;各出租客运企业按自有车辆数7%的比例推荐文明出租车驾驶员。12月市运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名单进行抽查、公示,进行命名表彰。
通知还详细给出了聊城市文明公交车驾驶员、文明公交线路、文明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及城区文明出租车驾驶员的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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