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美水城品质聊城”
聊城“城市质量精神”对外发布
2017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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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8日讯(记者 张跃峰) “秀美水城 品质聊城”,是聊城市确定的“城市质量精神”。18日上午,聊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军对外解读了聊城“城市质量精神”的征集、背景以及下一步宣传推广计划。
  在市政府新闻办18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孙军介绍说,通过广泛征集、专家评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审议,并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审定,聊城“城市质量精神”为“秀美水城 品质聊城”。  孙军介绍说,确定“城市质量精神”主要是基于两个背景。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明确将质量强市列为全市三大战略之一,写入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2016年,聊城“十三五”规划将建设中国北方高品质示范城市确定为“五大城市定位”之一,用专门篇章谋划质量发展。为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质量价值共识,需要形成这么一个表述语,作为聊城质量文化的重要标志和质量强市建设的形象符号。与此同时,聊城市正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今年底就要申请验收。而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总结提炼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质量要素的“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代表这个城市的质量精神,体现城市的质量发展观念。 
  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热烈响应,共收到全国各地应征表述语8000余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的“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进行初步梳理,筛选出30条备选表述语。随后,召开“城市质量精神”研讨会评选出4条“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获得征集活动入围奖,分别是:“水润聊城 质惠民生”、“人文古运河 质量新聊城”、“魅力水城 以质取胜”、“质量聊城 品质生活”。与会人员及专家一致认为,以上入围表述语还不能完全体现聊城特色与城市质量发展定位,在综合各征集表述语基础上,共同推选出“秀美水城 品质聊城”、“品质聊城 惠泽民生”等2条拟选表述语。 
  研讨会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普遍认为“秀美水城 品质聊城”符合聊城城市特色和质量发展主题,言简意赅、便于传播,可拟定为聊城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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