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案半年立案1046起
环保部门通报上半年执法情况,查处的违法行为同比翻了一番还多
2017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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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台雪超 通讯员 王诺 朱耿明) 上半年环境违法立案查处1046起,罚款3613万元,移送公安23起。
  18日,青岛市环保局公布了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95起并全部责令改正,其中立案处罚1046起,罚款361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和停产整治共128起,移送公安23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起,曝光典型案例73家。
  同时,环保部门还公布了六大典型案例:青岛恒盛达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被罚款6万元,并移送李沧公安处理;李双全经营的海绵拖把头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被罚款15万元,并移送胶州公安处理;青岛瑞鑫泰工贸有限公司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产,被高新区环保部门立案并罚款6万元;青岛铭宇基业工贸有限公司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产,被高新区环保部门立案并罚款6万元;青岛瑞翼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崂山环保部门对其立案,拟处罚款4万元;青岛威东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5条生产线未通过环评审批就运行,莱西市环保局对其立案拟处罚款12万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环境执法系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区两级执法部门领导带头,靠前执法,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在执法手段上,采取科技执法、“点穴式”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增加了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执法检查频次,增强了查处违法行为的精准化。在处分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顶格给予行政处罚,该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坚决移交,保持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
  据统计,上半年现场检查企业数、查处违法行为数、立案罚款额度和移送公安案件数4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还多,执法力度实现质和量的突破,有力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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