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登7月18日讯(记者 李伟 通讯员 袁壮志) 为强化城市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深化文明城市成果。近日,文登区政府下发了《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责任单位三包管理规定》,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厘清了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并结合三包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开展门前容貌整治行动。
作为市民和沿街业户如果违反了“三包”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文登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落实“三包”责任是每个市民和沿街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业户,都必须严格遵守“三包”规定。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孙永卫说,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三包”责任,影响城市卫生、环境容貌和经营秩序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将“三包”责任落实与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崔伟东说,法律法规对违反“门前三包”内容的处罚非常明确。对擅自在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处罚,《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51条规定,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处罚,《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可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严格的法律规章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督促大家自觉履行“三包”规定,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对于新规的出台,一位从事教育辅导的沿街业户表示,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门前三包”工作才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城市品位才能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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