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清晨,麻继钢被南京警方抓获。
警方供图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10月14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当天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发后,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该案也成为南京市为数不多的恶性大案,至今仍是全国关注的杀人案件之一。
2020年2月23日,警方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继钢(男,54岁,原籍江苏沛县,南京某公司驾驶员)的DNA数据与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到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当天,面对警方的审讯,麻继钢交代了他在28年前强奸并杀害女大学生林某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