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看点

A04版:帮办

A05版:关注

A06版:文娱

A07版:乐动

A08版:学堂

A09版:身边

A10版:人文齐鲁

A11版:青未了·人文齐鲁

A12版:青未了·人文齐鲁

A13版:写作周刊

A14版:青未了·写作

A15版:时局

A16版:技能

K01版:今日潍坊

K03版:今日潍坊·关注

K04版:今日潍坊·关注

L01版:今日聊城

L02版:今日聊城·城事

L03版:今日聊城·城事

L04版:今日聊城·城事

M01版:今日油田

M02版:今日油田·重点

M03版:今日油田·重点

M04版:今日油田·重点

P01版:今日菏泽

P02版:今日菏泽

P03版:今日菏泽

P04版:今日菏泽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W05版:今日威海·城事

W06版:今日威海·城事

W07版:今日威海·城事

W08版:今日威海·城事

催款通知

齐鲁晚报     2024年07月03日
  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实,截至2013年底贵司与我方签订的广告宣传合同中,尚有76000元(柒万陆仟元整)未付款。我公司人员多次催要贵司至今未还,已严重超出合同约定及我司规定客户欠款的最长期限。
  为维护贵司声誉和我方合法权益,望贵司于2024年7月5日前对该欠款予以说明并结清,否则,我方将在付款截止日期三日后对该笔欠款进行催告,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函达,顺祝商祺!
 2024年7月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