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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今起电脑“摇号”分配 |
我省13家医院有资质参与,正在学习使用分配系统 | |
- 2013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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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31日讯(记者 李钢) 国家卫计委规定,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捐献的人体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分配,分配将完全取决于患者的病情、等待时间等,最大限度地排除器官分配中的人为因素。目前我省有13家医院获得使用该分配系统的资质。 据介绍,2013年8月,国家卫计委对外公布了165家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其中我省共有13家医院获得相关资质。随后,国家卫计委又下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明确,9月1日起,捐献的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分配。使用分配系统后,每一个人体捐献器官信息,都将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等因素,由系统按照评分自动分配,最大限度地排除器官分配中的人为因素。 “我省具有资质的医院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学习使用系统。”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同时,我省也正在按照规定的要求,研究成立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据悉,由于使用系统有个学习、磨合的过程,目前还有部分具有资质的医院在申请账号,相关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的信息并没完全录入。 据悉,我省13家医院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情况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肾脏移植;山东省立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肺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烟台毓璜顶医院:肾脏移植;临沂市人民医院:肾脏移植;聊城市人民医院:肝脏移植;泰安市中心医院:肾脏移植;潍坊市人民医院:肾脏移植;济南军区总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济南军区第107医院:肝脏移植;济南军区第401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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