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报,李沧区妇幼保健所荣获2013年“青岛市基层行风示范窗口”称号,是我区获此荣誉的四个单位之一,也是该所自2010年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 作为全市首批公布的山东省一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一直以来,该所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以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和创建人民满意的妇幼保健机构等活动为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强化行风建设举措,实现了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有效地推动了全所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了崭新的行业形象,连续多年在全市妇幼系统考核中位列市区第一名,多项工作走在了市区前列,优质文明规范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李沧区妇幼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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