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焉绍涛 宫明) 7日上午,家住乳山黄崖村的张某搬家时请朋友姜某帮忙,竟引狼入室,姜某偷走他的手机,姜某被行政拘留。 家住黄崖村的张某在乳山市区福利巷买了一套房,选定12月7日上午是黄道吉日,他张罗着搬家,招呼朋友姜某来帮忙。下午3时许,张某发现放在写字台抽屉里一部联想手机不翼而飞。张某打电话询问姜某,姜某一口否认,张某报警。商业街派出所民警确认张某搬家时只有姜某到场帮忙,传讯姜某,姜某先是拒不承认,后如实交代了偷盗手机的事实,最后民警在他家客厅的沙发芯中翻找出了那部手机。姜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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