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8日讯(记者 凌文秀) 据悉,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由市文广新局启动实施“水城文化名家”评选活动。 在聊城市从事文艺创作表演、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工作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人选条件要求政治意识强,思想素质好。更重要的是需要专业造诣深,业务成就大,在文艺创作表演、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获得市以上重大奖项,在本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能够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此外,需要知识层次高,社会影响广,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社会知名度较高,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水城文化名家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首批选拔不超过15名。推荐人选界别,由各推荐单位根据各自实际自定。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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