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内贴广告司机被扣分
2014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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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师胜 实习生 范巧巧 韩少勋) 出租车司机胡先生是103.1电台的听众,便将电台的公益小广告贴在车后玻璃的左上角,却被客管办扣了服务卡3分,回到公司又被罚200元。
  近日,胡先生向本报反映,有一次自己在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办处罚,其出租车服务卡被扣了3分,回到公司又被罚款200元。理由是出租车后玻璃左上角贴了一个小广告。“这只是一个公益小广告,怎么还能扣分罚款呢?”胡先生质疑。
  28日,济南市客管办工作人员王玲说,《济南市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里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在车内外张贴广告和乱贴乱挂饰物,以及其他与服务无关标识物要扣3分”。
  “按规定,车体上可以张贴公益广告,但是非公益性的车体广告,会影响了对乘客的服务,有关部门有规范性文件,广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允许,不能张贴。”王玲说。
  至于200元的罚款,济南大众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说,公司内部有出租奖惩制度,对于违规违章,服务经营不规范的出租司机会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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