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4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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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赵蓉) 济南市法制办将正在审查修改的《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
  据了解,此次修订完善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整门诊政策。实行门诊统筹,把参保人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纳入统筹报销范围。二是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政策。市民如果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1、电话:1233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2、电子邮件:jnsfzbfgc@163.com;3、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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