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恶意欠薪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014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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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孟燕) 29日,济南市建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大会。中秋节、国庆节前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发期,清欠工作已于8月1日启动,将持续至10月20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相关负责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劳务费专户管理模式,研究推广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银行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记者了解到,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开发)单位,今后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的项目和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另外,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涉及外地建筑企业的,一律清理出济南建筑市场,并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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