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小偷,他想听一声“抱歉”
律师:无端怀疑他人应道歉
2014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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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李阳) 10日,市民刘先生仍为一个多月前的那次遭遇感到委屈:在公交车上,因为被他人怀疑偷窃手机,刘先生被搜身检查。对方没有找到手机,到今天也没有向他道歉。“一想起这件事来,就觉得很丢人,想让她道个歉。”
  9月4日刘先生下班后在大观园乘坐29路车回家。“当时我前面有个女孩,她提着东西不方便投钱,我正好在她后面,就先投钱上了车。”刘先生刚一坐下,就听见车内有人说自己手机不见了。
  丢手机的小张(化名)很着急,她用怀疑的语气问刘先生,“是不是你偷的?”为了证明清白,刘先生举起胳膊让小张检查,没有找到手机。“她说手机没找着,不让我走。”刘先生只好和小张一起来到了公交分局第四派出所。小张的男朋友赶到派出所后,也对刘先生产生怀疑。刘先生很气愤,“他凭什么没有证据就怀疑我?”
  让刘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到现在小张也没有向他道歉。“当时搜身就没有搜到手机,这就说明我根本就没偷她的手机。再说,去派出所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很丢人。我那天晚上还要加班,也影响了我的工作。”
  北京市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常律师表示,公民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应无端怀疑他人。小张如果怀疑同车的人有嫌疑,可以向警方反映线索,让警方处理。刘先生为自证清白,选择配合小张搜身检查,小张在搜身无果后应就此向刘先生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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