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巡视情况并建议
强化交通投资项目的科学管理
2014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记者 高扩) 记者1日从省纪委网站获悉,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了巡视情况。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巡视。
  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蒋文彩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够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不够有力,主业不够突出,查办案件力量相对薄弱,有的问题出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个别领导干部要求自己不严格,存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谋利、违规多占公车和住房等问题。在“四风”方面,“老好人”思想、打“擦边球”、花钱大手大脚、顶风收受礼品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缺乏创新和担当精神。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编外用人、机关干部与下属单位干部成长机会不均等问题。 
  蒋文彩在反馈中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明责担责,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教育,抓源治本,严格执纪问责。二是强化监督制约,努力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强化交通投资项目的科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三是从严正风肃纪,着力查纠“四风”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确保政令畅通。四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建立干部成长机会均等的选人用人机制。
巡视整改措施两月内提交并适时公开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记者 高扩) 今年8月至9月,省委巡视组第二轮共巡视了9个单位,其中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是常规巡视,山钢集团、山东科技大学是专项巡视。10月28日至30日,各巡视组集中向被巡视部门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三个方面。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干部群众反映,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差距,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项目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和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一些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监管薄弱。比如,在巡视省环保厅时,有干部群众反映,厅下属单位、学会(协会)与机关处室的职权关联度较高,存在利益冲突和廉政风险。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有干部群众反映,个别部门单位和干部采取打折扣、搞变通等方式顶风违纪,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发放津补贴、收受节礼等问题仍有发生,个别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淡薄,有的单位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比如,在巡视省水利厅时,有干部群众反映,存在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购车、从下属单位借车问题;部分干部职工在企业入股分红等问题。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有干部群众反映,有的部门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个别部门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比如,在巡视省民政厅时,有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不够,存在拉票现象。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据悉,我省将继续整治文风会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按照要求,被巡视部门单位要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按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