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安犯罪最高可奖30万
2014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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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记者 李钢) 省食安办、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自2014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2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严打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8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此次“百日严打”行动将根据秋冬季节和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特点,重点针对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期间,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以及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摸排等渠道发现掌握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多发的品种,本次行动在全面打击的基础上,确定了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8类重点打击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12331进行举报。举报一旦查实,还可获得现金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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