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严查校车超员超速
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
2014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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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交警宣

  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把发生过较大交通事故、严重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司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延伸警力到农村,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
  严查校车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行驶路线及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路线,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治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线性不良隐患路段。
  对辖区内所有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学生接送车辆,逐一核查驾驶员驾驶资格、车辆注册登记及年度检验情况和违法、事故情况,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不合格的人驾驶校车。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整治,查处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超员载客,低速货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针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开行时间、路线,调整部署,组织民警执法小分队、乡镇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加强周日和周五等重点时段,县乡道、村道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类司机重点监管
  交警联合有关部门狠抓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源头监督检查,防范客运和危化品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开展冬季安全抽查活动,重点抽查企业四项制度落实情况: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制度、8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接驳制度、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资格审批管理制度。
  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将3年内发生较大(含)以上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或一般(含)以上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有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货车超载50%以上、驾驶校车有违法记录以及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疲劳驾驶被查处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近3年内有满分记录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货运驾驶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预防冬季特点事故
  全力预防带有冬季特点的“三类事故”:危险品运输车与客运车辆发生追撞、燃爆导致的重特大事故;雾霾、团雾、冰雪等导致的多车相撞事故;客车、面包车、校车翻坠导致的重特大事故。
  还将老年代步车、摩托车、渣土车纳入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严查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非法占道,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载物、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渣土车违法装载、野蛮驾驶、闯信号灯等。
  把治理酒后驾驶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定期组织执法小分队到农村地区开展查处酒后驾驶集中行动。在查处酒驾过程中,注意发现和甄别吸毒人员,依法处理。
  据介绍,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五类重点车”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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