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万辆机动车达到报废期被注销
2014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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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袁圣凯 蒋楠)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交警部门会实施强制注销措施。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烟台每年约有1万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车管所予以强制注销。
  据市交警支队科技科统计,烟台每年查处约1000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的案件,这就意味着约有1000本驾驶证被吊销。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吊销驾驶员驾驶证,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不复杂,车主处理完报废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后,只需通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方可协助办理全套注销手续。目前,烟台有资质报废汽车回收的企业是位于莱山区的烟台万通汽车拆解回收有限公司,车主也可将车直接开到报废车拆解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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