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市高速公路ETC正式联网
走高速跨省界不再停车交费
2014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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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26日讯(记者 李虎) 26日下午3点,在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湖南、陕西14省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正式实现全面联网,区域内省际驾车来往无需再在省际收费站停车交费换卡。
  早在2012年8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六省市率先实现了高速公路ETC联网。此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也在2014年12月实现了高速公路ETC联网。此次14省市高速公路ETC联网,将此前两个互联区域全部纳入,又新增了辽宁、陕西、湖南,使得联网区域连成一片。
  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了高速公路ETC系统建设,全国已建成ETC专用车道超7600条,ETC用户数已超1300万。14省市高速公路实现ETC联网后,其余省份(西藏、海南除外)将于2015年9月基本完成联网。
  在我国,不仅各省高速公路由不同业主运营,同一省的高速公路也由不同业主运营收费,因此各省市建立了单独的结算中心,给用户发放电子收费卡和对应电子标签(OBU)。14省市高速公路实现ETC联网后,将先由交通部建立的全国ETC联网结算中心统一结算,再将通行费分给各省市。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模式固定下来后,明年新加入的省份,将沿用目前的这种模式。
  山东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项目一期工程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开通,有效缓解了高速公路交通压力,车辆减少了起步、刹车的频率,降低磨损和油耗,减少了大气污染。据测算,我省ETC系统每年至少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000余吨。
  据悉,除鲁通卡外,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发行的信联卡也可在联网省市范围内通用,信联卡在联网区域内既能享受高速公路ETC不停车的便利和通行费折扣优惠,又能满足购物、旅游等其他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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