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五分钟
我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一年,基本当庭宣判
2015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周昌    
  28日上午10时,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播放了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庭审视频,庭审中,肖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5分41秒。我省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一年,试点的济南、青岛两地个案庭审时间均在5分钟左右。

适用速裁程序需被告人同意
  “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法官当庭宣判,没有法庭调查、没有法庭辩论,肖某也表示服判,不上诉。
  我省济南、青岛从去年开始进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济南市市中区和天桥区、青岛市黄岛区和城阳区四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从2014年10月正式开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2015年2月15日,省法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两个试点城市逐步推开试点工作。
  所谓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就是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的独立诉讼程序,适用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6个罪名和诈骗、伤害、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5类犯罪中情节轻微,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此外,这些案件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仍可上诉
  省高院副院长傅国庆介绍,截至2015年7月,济南11家基层法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595件、608犯,占同期审结的同类刑事案件的51.87%,适用最多的前3类罪名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青岛10家基层法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162件、1191犯,占同期审结的同类刑事案件的44.63%,适用最多的前3类罪名为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据统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济南平均审限缩短为6.4天,青岛平均审限缩短为8.2天,两地个案庭审时间均在5分钟左右,当庭宣判率基本达到100%,一审服判息诉率在97%左右。”
  傅国庆表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其特点,开庭时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仍可提起上诉。

轻微案件的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徐玉说,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认罪与被害人之间达成谅解,主动退赃退赔,这既保护了被害人的权益,又降低了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此外,速裁程序审理期限短,提倡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采取非羁押手段,适用非监禁刑,这既减少了被告人诉累,又防止了被告人与其他重罪犯人一起关押造成交叉感染;简化庭审程序,司法文书制作制式化,这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节省司法资源可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个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为20日,而速裁程序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8个工作日,法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对于司法机关来说,速裁程序提高了轻微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从而有更多的司法资源可以投入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当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