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年底前与政府脱钩
济南将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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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今年年底前,济南将告别“红顶中介”,并且编制济南市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清单管理。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市政府部门(单位)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测、鉴定、证明、咨询等。
  本次济南将对市政府部门(单位)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的过程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为了规范中介项目的管理,济南将编制济南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纳入清单的事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此外,济南还将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
  市政府部门(单位)要对本系统承担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名单,于2015年10月底前制定脱钩方案,年底前完成脱钩任务;对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所举办的企业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年底前予以脱钩。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部门(单位)所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部门(单位)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报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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